各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寒假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年)》(见附件1)要点对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2.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清理或处理废弃物,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保持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通畅,严禁堵塞安全通道。
3.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事故破坏、防自然灾害工作。确保实验室每个房间的水电、门窗、安全设施、实验设备完好。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采取切断水、电、气源,以及锁好门窗等安全措施,粘贴封条。
二、工作要求
1.加强安全隐患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确保放假前整改到位,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2.寒假期间要做好值班安排,落实信息报告制度,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