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第一章)

时间:2023-04-13来源:原创文章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 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 "离开了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为什么我 国能保持长期稳定,没有乱?根本的一条就是我们始终坚持 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 心,是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 是历史和人民选择的,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是由我国宪法 明文规定的。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党领导 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认了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 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为我们党长期执政提供了根本法 律依据。

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 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 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 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 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 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 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只有在 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 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把党的领导贯彻 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 条基本经验。

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 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我们党是世界最大的执政党,领导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要掌好权、执好政,更好把十四亿多人民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产式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高执政能力,保证党 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 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不是对立的,而是高度统一的。 我国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我们党依法办事,这个 关系是相互统一的关系。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 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 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特 别是"文化大革命"惨痛教训之后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我们党 治国理政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 法治化这既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建设的重 要任务。

之所以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 个执政整体而言的,是指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 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 法法律,就不能以党自居,就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 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我们有些事情要提交党委把握,但这种把握不是私情插手, 不是包庇性的干预,而是一种政治性、程序性、职责性的把 握。这个界线一定要划分清楚。

如果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那么对各级党政 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 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 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为什么党内这么多高级干部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在 于理想信念动摇了,但对党纪国法没有敬畏之心也是一个重 要原因。对各级领导干部,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 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出现执法和司法的" 空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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