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传媒学院教学楼管理规定

时间:2021-11-30来源:原创文章

  为加强学校教学楼管理,保障楼内教学顺利进行及楼内各项设施和财产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创造良好地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教学楼是学校开展教学和相关活动的重要场所,保证教学楼良好安全的工作秩序是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

  2.进入教学楼的人员应该衣着整洁大方、符合高校学校规范,男生不穿跨栏背心,女生不穿低胸吊带上衣或超短裙,不穿拖鞋或赤脚、赤膊进入教室。

  3.进入教学楼(教室)应保持安静,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素质。教学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尚未下课的教室门口来回走动和大声谈话,不得在教学楼门前或走道上进行文体活动。

  4.维护正常管理秩序。教室是教学活动场地,未经批准不得在教学楼内外墙壁、柱体、教室门窗、黑板等随意张贴、悬挂、摆放、散发宣传材料、广告传单及字画等;不得在黑板上书写各类商业活动广告,不听劝阻者报学校有管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节约用水、用电,离开教室要随手关灯、电扇、空调,离开卫生间时要关好水龙头。

  6.教师休息室只供教师使用,学生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入内,更不得将门反锁。

  7.尊重教学楼管理人员,听从安排,严禁撬门扭锁或翻窗进入教学楼。未经资产与试验管理处同意,不允许在教室内私自移动、拆除及安装移动设施设备(包括可移动桌椅板凳)。

二、财产安全

  1.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学楼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及时劝阻、制止有损教学楼安全的不良行为。

  2.任何人在教学楼发现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在教学楼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保卫处及教学楼楼管。

  3.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教学楼或附近存放。

  4. 爱护教学楼内外一切公物,各教室的物品不得随意搬动,严禁在课桌椅及墙壁上乱刻、乱写、乱画。如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者除赔偿外,还要根据严重情况给予其它处罚。

  5. 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不得在楼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或杂物等);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取暖器等电热器具以及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不得私拉电线,私接电源。

  6.学生应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做到课后所有物品带离教室,注意安全防盗。如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当及时报告保卫处或楼管。

三、公共卫生

  1.教学楼整体卫生由后勤处具体负责。保洁人员须每天经常打扫教室及公共场所,以保持室内清洁、桌椅干净整齐和公共场所整洁无杂物。

  2.师生要自觉维护教学楼公共环境卫生,尊重保洁人员劳动成果。

  3.不得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将食品、果汁饮料、宠物及可能会对教学环境造成影响的物品带入教学楼内。

  4.禁止向窗外、门外泼水。不得破坏教学楼周围绿化地,不得在教学楼内停放自行车。

  5.不得在公共财产上乱写乱划或乱张贴。

  6.不得在教学楼随地吐痰、吸烟、酗酒、寻衅滋事。

四、严格执行作息制度

  1.教学楼开放时间:

  夏秋季  早上6:00开门,晚上10:30关门。

  春冬季  早上6:00开门,晚上10:00关门。

  2.教师及晚自习人员应该按时离开教学楼,以便楼管员做好第二天上课准备工作。

  3.教师如因教学工作需要在当天延长教学楼关闭时间,请在教学楼关门前提前半小时向楼管员报备,如个别学院需长期(含节假日)延长教室使用时间,需提交《工作联系函》,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由处办公室告知楼管员开关门时间。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2021年9月12日

Copyright © 2020 武汉传媒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400624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