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05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武汉传媒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校资字〔2022〕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现就本年度资产清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目的

1、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完善管理制度。通过清查,检视和规范资产日常管理行为,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及流程。

2、摸清家底,保证账实相符。摸清我校资产现状,保证资产安全完整,为学校相关预算提供依据。

3、优化资产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加大闲置资产的调剂力度,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优化资产配置。

二、清查基准日及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范围为近两年新增资产,即基准日在2023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5日期间购置的各类设备、家具、被服装具及低值耐用品等资产。

三、清查工作组织与实施

本次资产清查由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分管资产工作领导为本单位资产清查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统筹安排,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是清查工作具体执行人员,需合理安排清查工作及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清查工作。

四、清查操作方法

1、资产清查工作,本着“谁管理使用,谁清查盘点”的原则,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2、本次资产清查统一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开展。资产系统启动清查后,各单位根据清查情况完成资产系统清查填报工作。

3、清查填报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单位资产管理员统一进行清查填报并提交;二是个人先清查本人名下资产,单位资产管理员再汇总提交,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选择清查填报方式。电脑端(网址http://zc.tumyu.com)和手机端(微信公众号:天有教育服务号-功能-资产管理)均可开展清查工作,具体操作步骤参考附件3。

五、清查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工作部署2025年1112日)

在做好资产清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资产处计划在11月12日组织召开全校资产清查动员会,部署资产清查工作任务。

2、自查阶段(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2月12日)

(1)各单位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方式,逐一核查,清查过程中核对资产所在的科室、存放地点、管理人等信息账实是否相符,不符的应及时修改信息。

(2)对盘亏(有账无物)资产,在清查填报时需在盘点结果处勾选“盘亏”,并勾选损益类型;对盘盈(有物无账)资产,在清查填报界面的“盘盈录入”中进行填报。

(3)清查中发现资产标签信息有误、磨损或缺失的,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将补打标签清单电子表提交至资产处,由资产处补打后资产管理员再重新粘贴,粘贴标准参照《武汉传媒学院固定资产标签粘贴规范和要求》。

(4)各单位通过资产系统完成自查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1《单位资产自查报告》)和清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单位资产清查情况汇总表》),自查报告中各单位务必将盘亏盘盈资产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各单位需在2025年12月12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和清查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至资产处行政楼308,其中,电子版报送至邮箱273147159@qq.com。

3、核查阶段(2025年1215日—2025年12月22日)

资产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财务处参与资产核查的监查。具体核查工作由资产处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对资产进行抽检。

4、汇总上报阶段2025年12月30日前

资产处根据本次清查情况,对清查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对资产日常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资产清查报告,向学校和集团汇报。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2、扎实清查。各单位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清点工作,如实反映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不瞒报虚报。

3、按期完成。本次资产清查范围为近两年新增资产,清查任务相对较轻,各单位需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务必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附件1:《单位资产自查报告》

附件2:《单位资产清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3:《资产清查操作步骤》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1月5日

Copyright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传媒学院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06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