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传媒学院教学器材室设备借用管理办法(修订)

时间:2024-09-19来源:

 规范学校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有效服务学校各项活动的开展,特制定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本办法中教学仪器设备是指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学器材室以下简称“器材室”所管理的学校公共仪器设备。

2.教学仪器设备采取借用备案制,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受理、调度及日常管理。

3.教学仪器设备遵循“谁借用、谁负责”的原则,借用人为设备保管及使用负责人,负责借用过程中的设备安全。

二、设备借用的优先顺序

1.各学院开展的课程教学需要;

2.学校重大活动;

3.各学院及行政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

4.其他活动以申请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三、设备借用流程

(一)学生借用流程:

1.课内借用:开课前一周,由任课老师填写《教学仪器设备集中借用申请表》(附件1),并到器材室办理集中借用预约手续。开课当天,由学生持身份证到器材室登记后领取设备,并在当天课程结束后及时归还设备。

借用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归还时间:上午11:30前;下午16:30前。

2.课外借用:填写《武汉传媒学院设备借用申请表》(附件2),由相关负责老师签字(盖章)后,在器材室办理借用。

若借用时间超过4天,或同时借用3台(套)以上设备,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再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审批借用;

若借用时间超过7天,需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审核后,再报校领导审批,方可办理借用。

(二)教职工借用流程:

1.借用时间不超过4天,在器材室填写《借用器材登记表》办理借用;

2.借用时间超过4天,或同时借用3台(套)以上设备,需填写武汉传媒学院设备借用申请表,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再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审批借用;

3.借用时间超过7天,需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审核后,再报校领导审批,方可办理借用。

四、借出与归还

1.设备借出时,由借用人对设备状况进行检查,确认功能完好、数量正确、配件完整后,在登记表上签字方可借出。

2.设备归还时,器材室工作人员对设备状况进行检查确认功能完好、数量正确、配件完整后借用人在登记表上签字完成归还如有异常情况,需说明情况,并按相关流程处理后,方可完成归还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借用人需熟练掌握设备使用方法,具备正确操作设备的能力方可办理设备借用。

2.设备使用中所需干电池等耗材由借用人自行准备;归还时应取出耗材,避免长期放置损坏设备。

3.借用设备需按规定时间归还器材室;超过规定时间还,记警告一次;超过两次延时未还,取消本学期设备借用资格。

4.校外单位借用设备,按学校相关流程处理。

六、若所借设备损坏、丢失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办法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武汉传媒学院器材室设备借用管理办法》(校资字〔2018〕1号)同时废止。

                                           

附件:1.教学仪器设备集中借用申请表

2.武汉传媒学院设备借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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