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传媒学院硒鼓灌粉、维修及报废实施细则

时间:2022-06-01来源:NULL

为了贯彻我校勤俭办学的方针,保证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等方面硒鼓的正常需要与合理使用,根据《武汉传媒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细则:

1.硒鼓的经费开支实行专款专用原则,不得与其它经费打通使用。

2.每台打印机保持一支硒鼓的定配,使用单位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意可配置备用硒鼓,最多不得超过2支。领用新硒鼓首次上机使用须标明日期。

3. 硒鼓灌粉每两周一次。灌粉前,需经工作人员鉴定测试,需更换配件或报废的,需维修中心鉴定同意。

4.资产处对每年度硒鼓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为低值易耗品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使用喷墨打印机的,需更换墨盒的参照本细则执行。

6.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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